在商业环境照明中较多使用人工照明。人工照明可以随需而取,创造特有的环境气氛。巧妙、有效地综合利用人工照明,可有力地构筑空间的视觉效果,如渲染空间层次、改善空间比例、限定空间路线、增加空间层次、明确空间向导、强调空间中心等。
直接照明
光线通过灯具射出,其中90%以上的光通量达到假定的工作面上的照明形式,称为直接照明。直接照明可使光大部分作用于作业面上,因此光的利用率较高,容易引人注意。易产生眩光,照明区与非照明区亮度对比强烈。
直接光照突出主题,烘托展品
间接照明
通过反射光进行照明,如天花灯槽将全部光线射向顶棚,并经天花反射到工作面上,称为间接照明。间接照明光线柔和,无眩光;但光能消耗大,照度低,通常与其他照明方式配合使用。
专卖店通常采用多样的照明形式搭配结合
半直接照明
半直接照明除了保证工作面照度外,非工作面也能得到适当的光照,使室内空间光线柔和、明暗对比不太强烈,并能扩大空间感。
专卖店采用灯光烘托气氛,营造轻松、明亮的购物环境
半间接照明
此照明形式使大部分光线照射到天花上或墙的上部,使天花非常明亮均匀,没有明显的阴影,但在反射过程中,光通量损失较大。这种照明方式没有强烈的明暗对比,光线稳定柔和,能产生较高的空间感。
利用灯带的造型使空间更具层次感、空间感
漫射型照明
此照明形式能使光通量均匀地向四面八方漫射,光线柔和、没有眩光,适宜于各类商业空间场所。
商业空间常采用吊灯、吸顶灯等照明器具泛照整个空间
整体照明
指整个商业空间的平均照明,也叫普通照明或一般照明。包括办公照明、酒店照明、珠宝照明、服装店照明、化妆品照明等。通常采用漫射型照明或间接型照明。它的特点是没有明显的阴影,光线较均匀,空间明亮,不突出重点,易于保持商业空间的整体性。
图左:造型灯具与灯光相结合
图右:运用整体的色彩及灯光效果制造整体氛围
局部照明
只为满足某些空间区域或部位的特殊需要而设置的照明方式被称为局部照明。整体照明是整个商业空间的基本照明,而局部照明更有明确的目的性。
卫生间水具上方通常采用局部照明,以方便使用
重点照明
强调特定的目标和空间采用的高亮度的定向照明方式被称为重点照明。重点照明在商业空间照明设计中是常用的一种照明方式。它特点是可以按需要突出某一主体或局部,并按需要对光源的色彩、强弱、照射面的大小进行合理调配。
商品展示可采用重点照明
装饰照明
是以色光营造一种带有装饰味的气氛或戏剧性的空间效果,用灯光作为装饰的手段,又称气氛照明。它的特点是增强空间的变化和层次感,制造特殊氛围,使商业空间环境更具艺术氛围。
通过光与色的变化整合,调配空间需要
商业外部空间
商店建筑立面照明――商业街商店林立,但各个商店建筑的外观造型和特征又都不一样。商业街的特点之一是远观建筑,近看店头和橱窗。
商店外部空间应有独自的特色
商业入口
商业入口的灯光应强调识别性,明显易辩。烘托商业的热烈气氛。
运用光的氛围营造,传递小空间魅力。
营业内部空间
绝大部分的商业空间主要依赖人工照明,创造优雅舒适的光环境是留住顾客的重要手段之一。
运用光的氛围营造,传递小空间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