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场所的光线可以引导顾客进入专卖店,使购物场所形成明亮的、愉快的气氛,可以使商品鲜明夺目、五光十色、引起顾客的购买欲望。光线暗淡,专卖店会显得沉闷压抑,百光线过强,又会使顾客感到眩晕,售货员视觉神经紧张,易出差错。由于光线强弱对购物环境影响极大,因此,现代专卖店非常重视全责运用照明设备来营造明快轻松的购物环境。采用自然光,既可以展示商品原貌,又能节约能源。但自然光源受建筑物采光和天气变化影响,远远不能满足经营场所的需要,特别是大型专卖店多以人工照明为主。
目前商场多采用吊灯、吸顶灯和壁灯的组合,来创造一个整洁宁静、光线适宜的购物环境。设计灯具的原则是灯光不宜平均使用,要突出重点、突出商品陈列部位,总的照明亮度要达到一定强度。
一般而言,营业场所灯光照明应不同位置配以不同的亮度,纵深处高于门厅,陈列商品处高于通道,这样可以吸引顾客注目。
延伸/专卖店照明注意事项:
专卖店的门面入口部分灯光要明亮,突出专卖店形象,给人良好的第一印象,并注意与周围其他专卖店的区别。
注意专卖店入口与店内的照明关系,应给人以引导易进的感觉,从入口看进去,特别应造成店内深处正面辉煌明亮的气氛。
光源的显色性必须良好,应选用显色性高、光束温度低、寿命长的光源,如荧光灯、高显色钠灯、金属卤化物灯、低压卤钨灯等。
注意专卖店环境照明与商品的局部照明、重点照明的关系,使之达到既有环境气氛又能强调商品的目的。
要掌握显色性和商业照明(办公照明、酒店照明、珠宝照明、服装照明、化妆品照明)环境的关系,对自然光源下的商品,应选用显色指数高的光源;
专卖店的功能性照明设计宜采用非对称配光灯具,并能适应陈列柜台布局的变化。可选用光槽与照明灯具给合并配以导轨灯或小功率聚光灯的设计方案。
在专卖店照明设计中,一般照明可按水平照度设计。对布匹、服装以及货架上的商品则应考虑垂直面上的照度。
专卖店照明装置的位置和方向宜考虑变化的可能性,以适应不同商品的变化。
对于立体商品(如服装模特等),灯具的位置应使光线方向和照度分布有利于加强展品的立体感。